点击次数:更新时间:2023-04-17 15:04:26【打印】
1、记录要求 VOCs在线监测系统日常巡查记录应包含检查项目、日期、运行状态等,每次巡查均应记录存档,每次巡查间隔不超过7天。 值得注意的是,每次替换零部件或材料时,应将替换的零部件或材料的产品名称、规格、数量等记录存档。 2、常见故障及排除方法 当VOCs在线监测系统发生故障时,运营维护人员应立即处理并记录。运维过程中应留意以下几点: 1)需停用或者更换VOCs监测设备的,应提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。 2)运维单位收到故障通知后,应在4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置。 3)对于一些易处理的故障,如气路堵塞、电磁阀失灵等,可携带工具或备件到现场进行处理,此类故障的维修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。 4)仪器经维修后,应确保维修工作全部完成,同时按技术指南校准和检查仪器。 6)如果数采仪或色谱仪故障,应在12小时内修复或替换,所收集的数据不能遗失。 7)监测设备因故障不能稳定采集、传输数据时,应立即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。 |